译文
日已沉于西,又在那幽静典雅的居室中相聚。
被华灯照耀着的帷幔颜色温暖,亮堂的样子好像置身于日出之时。
席位相连行酒共饮。
主人呼出婆娑之舞,有能舞者透过孔穴触摸到另外一端。
大家举起细腰酒壶,飞起三足酒杯,横碰斜撞,尽兴畅饮面色相仿。
随意交换着相互所喜欢的佳人,酒醉时的美人红颜焕发似兰。
舞袖随着礼仪容止到达极致的情感,曼妙之舞若仙人般的体态轻盈。
服饰散乱无端,极尽欢乐忘记了俗世的规矩。
轻揽佳人入怀,肆意欣赏臂弯中美人的容貌,一齐举爵共饮。
舞者露出不胜柔弱的皓腕,腕上的珠环好
魏明帝太和五年(公元231年),曹植奉诏入京觐见,所见权贵纵情歌舞,征逐声色的荒淫腐烂生活面貌。于是创作此诗。
这首诗看似仍在描写人美、舞美,但君臣迷乱,荒淫无度,已经让原本美好的女性变为了毒药。
曹植由备受亲宠的子臣变成了被监管的罪人,他对当权者的淫逸腐败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。他亲眼目睹君臣迷乱、荒淫无度的生活,对魏国朝政焦急忧虑。诗中细致入微的描绘,集中表现权贵们酒肉女色的彻夜之欢,酒具、酒菜、女饰、女舞等无不显示出主办者的地位、身份,篇末又通过客人的言辞反衬出主人的淫乐无度。这首诗纯以叙述、描写出之,终篇未有一句评说性的议论,让读者好似亲眼所见一般,这是颇有匠心的。长时间处于“危疑禁锢”之中,曹植不能不谨小慎为,“改心回趣”,但只要人们把那些描述百姓痛苦生活的诗拿来对读
植曰:数日不见,思子为劳,想同之也。
仆少好为文章,迄至于今,二十有五年矣,然今世作者,可略而言也。昔仲宣独步于汉南,孔璋鹰扬于河朔,伟长擅名于青土,公干振藻于海隅,德琏发迹于大魏,足下高视于上京。当此之时,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,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,吾王于是设天网以该之,顿八紘以掩之,今尽集兹国矣。然此数子犹复不能飞轩绝迹,一举千里。以孔璋之才,不闲于辞赋,而多自谓能与司马长卿同风,譬画虎不成反为狗也,前书嘲之,反作论盛道仆赞其文。夫钟期不失听,于今称之,吾亦不能妄叹者,畏后世之嗤余也。
世人之著述,不能无病,仆常好人讥弹其文,有不善者,应时改定。昔丁敬礼常作小文,使仆润饰之,仆自以才不过若人,辞不为也。敬礼谓仆,卿何疑难,文之佳恶,吾自得之,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邪?吾常叹此达言,以为美谈。昔尼父之文辞,与人通流,至于制《春秋》,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辞。过此而言不病者,吾未之见也。
盖有南威之容,乃可以论于淑媛,有龙渊之利,乃可以议于断割,刘季绪才不能逮于作者,而好诋诃文章,掎摭利病。昔田巴毁五帝,罪三王,訾五霸于稷下,一旦而服千人,鲁连一说,使终身杜口。刘生之辩,未若田氏,今之仲连,求之不难,可无息乎?人各有好尚,兰茞荪蕙之芳,众人所好,而海畔有逐臭之夫;咸池六茎之发,众人所同乐,而墨翟有非之论,岂可同哉!
今往仆少小所著辞赋一通相与,夫街谈巷说,必有可采,击辕之歌有应风雅,匹夫之思,未易轻弃也。辞赋小道,固未足以揄扬大义,彰示来世也。昔扬子云先朝执戟之臣耳,犹称壮夫不为也。吾虽德薄,位为藩侯,犹庶几戮力上国,流惠下民,建永世之业,流金石之功,岂徒以翰墨为勋绩,辞赋为君子哉!若吾志未果,吾道不行,则将采庶官之实录,辩时俗之得失,定仁义之衷,而一家之言,虽未能藏之于名山,将以传之同好,非要之皓首,岂今日之论乎?其言之不惭,恃惠子之知我也。
明早相迎,书不尽怀,植白。